參與有關人大選舉、人事任免和代表工作方面的立法工作;辦理有關人大選舉工作、代表工作和人事任免工作的議案,提出初審意見,負責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依法進行選舉和罷免的有關工作,指導下級人大及其常委會的選舉工作;負責省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決定的代表議案協調綜合工作和人大代表所提建議、批評、意見的交辦、督辦工作;負責聯系廣東省的全國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并組織其閉會期間的活動;負責省人大常委會與下級人大常委會的日常聯絡;負責對省、市、縣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及省人大代表等的培訓工作;承辦省人大常委會的人事任免和有關被任命人員的述職、考核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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