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廣東在打造綠美生態上頻現“大動作”:關于新時代廣東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全文發布,推動綠色發展作為專章列入其中;召開全省河湖長制林長制工作會議,對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全省治水治林工作作出部署安排;財政支持綠美廣東生態建設十項重點措施出臺,超過80億元真金白銀投入……
諸多動作中,一部新修訂的法規尤其引人注目。
今年5月31日,新修訂的《廣東省森林保護管理條例》(下稱“條例”)經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將于7月1日起施行。6月28日,在廣州舉行了新聞發布會,介紹條例亮點。
這是一次時隔26年的修法,上一次修改還是1997年。
暌違已久的修訂,已經預示著這部法規的不同尋常。而這樣的信息還不少——
5月19日,省委常委會會議對新修訂這一條例進行了專門研究,而由省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地方性法規的制修訂,相對不多。
同時,這也是在全面啟動綠美廣東生態建設后,廣東出臺的第一部與之高度關聯的地方性法規。
如何解讀這背后的深意?
為什么改?
打造綠美廣東樣板,治林是“牛鼻子”
是什么,讓這部條例在26年后再度修改?
一方面,這些年國家修訂《森林法》,并陸續出臺關于森林保護的一系列政策文件,使得修訂條例對接落實上位法規定、更好適應新形勢新要求變得緊迫起來。
另一方面,綠美生態對于廣東高質量發展正日益重要。而其中,治林又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
廣東鼎湖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
從去年底以來,推進綠美廣東生態建設成為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從省委專門出臺有關決定,到“綠美廣東”寫入今年省政府工作報告,再到各項專門性支持政策文件密集出臺,圍繞這項工作的制度體系正在逐漸完備。通過出臺地方性法規,將相關工作納入法治化軌道,是制度建設的應有之義。
作為一項系統工程,綠美廣東生態建設牽涉生態治理方方面面。但其中的關鍵,正是林業生態保護。
要知道,森林既是水庫、錢庫、糧庫,也是碳庫,是陸地生態系統的主體和重要資源,是人類生存發展的重要生態屏障。林業建設是事關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根本性問題,林業要為建設生態文明和美麗中國創造更好的生態條件。
廣東是林業大省,截至2022年底,森林面積1.43億畝,約占全省國土面積的53%;森林覆蓋率53.03%,全國排名第5;林業產業約占全國的十分之一,連續12年位居全國第一。
可以說,抓好森林保護管理,就等于牽住了綠美廣東生態建設的“牛鼻子”。
兩相疊加,修訂《廣東省森林保護管理條例》自然是水到渠成。
廣州番禺大夫山森林公園。
改了什么?
與省委決定全面銜接、實化細化
時隔26年的修改,注定了這次的調整不是小修小補,而是一次全面重塑性的修改。
這首先在條文數量上就有直觀體現。這次修訂,在森林保護管理條例的基礎上,吸收了原有省林地保護管理條例的相關內容,并將生態公益林、古樹名木的保護管理整合進條例,從而形成一個綜合性地方性法規,條文從原來的29條增加至67條,大大擴容。
條款的大規模擴容,帶來了更加清晰完備的體系。與原條例相比,這輪修訂新設了總則、資源保護、培育和修復、林地管理等10個章節,涵蓋森林保護管理各個環節和關鍵重點。
這很關鍵。20多年來,廣東在治林上已經形成很多被證明業已成熟、可復制可推廣的新探索新經驗,可以通過寫進條例固化下來。
湛江高橋紅樹林保護區是我國最大的紅樹林自然保護區。
更重要的是,治林已經迎來新形勢,無論是中央決策要求,還是省的工作部署,都有與之俱進的重大變化,需要轉化為法律規范。
在這一點上,省委去年12月8日出臺《關于深入推進綠美廣東生態建設的決定》(下稱“決定”),便在修訂后的條例中得到集中體現。
比如新修訂的條例在總則第一條里,開宗明義地寫進“推進綠美廣東生態建設”。
特別是省委決定提出實施的森林質量精準提升、城鄉一體綠美提升、綠美保護地提升、綠色通道品質提升、古樹名木保護提升、全民愛綠植綠護綠“六大行動”,悉數在新修訂的條例中有對應的明文規定。
其中一些條款具有開創性,體現了廣東特殊的林情。
比如與省委決定提出的“森林質量精準提升行動”相對應,新修訂的條例提出“集中連片打造功能多樣的優質林分和優美林相”,在全國地方立法中開了先河。這便與廣東當前林情密不可分。
作為林業生態大省,上世紀80年代以來,經過幾輪造林植綠,廣東雖然“綠了起來”,但森林結構不優、林分質量不高,主要體現為純林多混交林少、中幼林多成熟林少、人工林多天然林少,過去為了快速綠化種植的大量純松林、速生相思林,幾十年下來已退化為低質低效林。
因此,條例針對性提出“科學選擇綠化樹種”“優先使用優良鄉土樹種和林木良種”“鼓勵營造混交林”等具體性措施,與省委決定保持一致,有利于提高造林綠化質量,比如選用鄉土樹種,不僅因為其生長適應性強、生態效益好,還能促進形成嶺南獨有森林風貌。
位于韶關南雄市的帽子峰森林公園。
一些條款則在省委決定基礎上深化細化,使其更有操作性。
比如對于古樹名木保護提升行動,新修訂的條例專門設立專章進行規制,在省委決定作出原則性規定基礎上進一步拓展,不僅涉及古樹名木的定義、認定及公布,明確古樹名木的分級保護及各項保護制度;還對古樹名木的合理利用和死亡處理等特殊情形作出規范,并對八類違法行為作出規定并新設法律責任,共計10條之多,十分全面詳盡。
可以說,新修訂的條例不僅與省委決定在條文上、概念上進行全面銜接,還在吃透省委決定精神基礎上,根據立法特有屬性,通過務實管用的條文,進一步增強了相關工作可操作性。
將帶來什么?
提升生態建設現代化治理水平
從綠美廣東生態建設的全局來看,這輪條例修訂,正在釋放一個強烈信號。
那就是用好立法穩預期、固根本的獨特優勢,借以推動林業生態保護乃至生態文明建設進一步規范化、體系化,從而提升生態建設的現代化治理水平。
比如森林管理保護,治理機制架構怎么搭建?這次條例修訂,便將省委決定中的機制性做法和體制性措施,通過“法言法語”轉化為法規條文。
可以看出,這些制度規范都帶有根本性,有利于撬動全局工作,簡單三句話可以概括。
東莞觀音山森林公園。
第一句話:好做法,要通過立法形成長效機制,堅定不移做下去。
比如省委決定提出“全面落實林長制”,這項發軔于基層的制度創新廣東已實行多年,實踐證明行之有效。因此這次修訂不僅明確“全面推行林長制”,還在全國地方立法中率先規定林長制考核內容,共計十二項,可以說覆蓋綠美廣東生態建設方方面面,詳實而齊備。這些法定義務勢必大為強化考核的約束性,體現法規特有的制度剛性。
第二句話:改革,要在法治軌道上推進。
比如省委明確“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提出深入推進集體林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改革,條例便在修訂時相應明確縣以上政府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法定職責。
這樣推進林權改革便于法有據,各地各級在因地制宜推進改革時會更有底氣。
當下,廣東的林業產業已經形成油茶、竹子、中藥材、花卉苗木、經濟林果等優勢特色產業,進一步發展壯大有基礎有空間。而發揮森林的綜合效益,林權改革可以說是關鍵一招。
新修訂的條例也在全國率先規定林下種養相關制度,而真正發展起林下經濟,需要調動起農民參與投入的積極性。在這一點上,充分保障他們的經營權至關重要。
廣州海珠國家濕地公園。
第三句話:底板,要通過法規來兜牢加固。
比如森林防火,對于保護森林生態而言是一項基礎性工作。省委決定中對于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和防滅火體系建設都有明確,條例修訂時便作出比較全面的規定,不僅要求縣以上政府應完善森林災害預防處置指揮系統,健全人工巡護與遠程監管相結合的監測預防體系,也明確提出加強生物防火林帶、防火隔離帶等建設,開展耐火樹種選育推廣。
需要注意的是,修訂森林保護管理條例,這僅是省人大常委會加強綠美廣東生態建設法治保障系列行動的第一步。
一張圍繞推進綠美廣東生態建設的法治供給藍圖,正在加快繪制:
目前,省人大常委會已將省城市綠化條例、省生態環境教育條例、省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條例列入年度立法計劃,并將省森林鄉村條例、省全民義務植樹條例列入立法規劃。
今年7月,還將組織我省的全國、省、市、縣、鄉鎮五級人大代表,圍繞推進綠美廣東生態建設開展“更好發揮人大代表作用”主題活動。
廣東這套法治保障“組合拳”,確實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