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令禁止濫食和交易野生動物;賦權地方政府疫情期間規定臨時性應急措施;隱瞞病史或逃避隔離將視為失信……
2月11日,廣東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并于公布當天開始施行,成為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殊時期作出的一項特別性決定。
《法制日報》記者了解到,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廣東省人大常委會發揮人大的立法職能和優勢,采取多種措施,積極為打好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應急、及時、有效的法治支撐,全面推進依法防控、依法治理。
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各項工作
《決定》分別從總體要求、政府職責、基層責任、單位責任、個人義務和法律責任六大方面作出規定。
“出臺《決定》的主要目的是解決廣東在疫情防控中急需的法治需求,為各級政府實施最嚴格的疫情防控措施提供重要依據,確保全省各項防控工作在法治軌道上統籌推進,動員全社會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形成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強大合力?!睆V東省人大常委會相關負責人說。
這位負責人指出,當前廣東的疫情形勢依然比較復雜,疫情防控正進入關鍵時期,特別是作為人口大省和外來務工人員聚集省份,廣東正在迎來返粵人員流動高峰,各地也在逐步推進復工復產和返崗返校工作。出臺《決定》可以抓住用好當前防疫的寶貴窗口期,切實做到依法科學有序防控,有效遏制疫情蔓延擴散勢頭。
明確禁止濫食交易野生動物
《決定》體現出鮮明的廣東特色,其中最大亮點是在疫情防控這一特殊關鍵時期,明確提出禁止濫食和交易野生動物,分別對野生動物的交易消費、食用以及有關違法責任作出詳細規定。
據介紹,疫情發生后,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林業局等多部門做了大量工作。從1月19日至2月12日,廣東省累計出動森林公安警力達31449人次,對全省涉及野生動物違法行為采取措施,其中破案86起,抓獲人員90人。
“廣東有部分群眾也有這種愛吃野味的陋習。為了阻斷疫情的發生和病毒的傳播,倡導文明衛生的飲食習慣,我們在野生動物保護法和動物防疫法的基礎上,專門對交易和濫食野生動物作出規定?!边@位負責人說。
《決定》要求嚴禁農貿市場、餐飲單位、商場超市、電商平臺等開展野生動物交易、消費活動,在個人責任方面要求革除濫食野生動物的陋習,不得濫食野生動物,并列舉出對于出售、購買、利用、運輸、攜帶、寄遞野生動物及其制品、濫食野生動物以及發布廣告和提供交易服務等違法行為,均要依法追究相關的法律責任。
故意泄露個人隱私將被追責
記者注意到,自廣東啟動突發事件Ⅰ級響應以來,全省各地緊鑼密鼓推出各項防控措施,相比于現有法律法規的授權性規定,《決定》對政府可以在哪些方面采取臨時性應急行政管理措施作出更為細致全面的界定。
為了最大限度支持政府加強疫情防控工作,《決定》授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根據疫情防控需要,可以在醫療衛生、防疫管理、隔離觀察、道口管理、交通運輸、社區管理、市場管理、場所管理、生產經營、勞動保障、市容環境、野生動物管理等12個方面,規定臨時性應急行政管理措施進行處置,從而賦予政府在防控特殊時期及時采取有效有力措施。
《決定》進一步明確佩戴口罩的要求,指出要嚴格遵守在公共場所佩戴口罩的規定,減少外出聚集活動,服從疫情防控指揮和安排,依法接受調查、監測、醫學觀察、隔離治療。
疫情發生以來,各地均出現了個別患者或疑似病例故意隱瞞病史、接觸史,仍然頻繁外出聚集,或者不配合甚至對抗防控措施,造成惡劣后果的案例。對此,《決定》專條規定個人義務,共列舉了九個方面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和決定相關法律責任的情形,其中包括不服從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發布的決定命令,拒絕接受隔離治療、故意隱瞞經歷,哄抬價格、擾亂市場秩序,濫食野生動物,故意泄露涉及個人隱私的有關信息和資料等。
《決定》特別針對個人隱瞞病史、疫情嚴重地區旅行史、與患者或者疑似患者接觸史、逃避隔離醫學觀察等行為,除追究法律責任外,還將其失信信息向本省公共信用信息平臺歸集,依法懲戒。
修訂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條例
出臺《決定》僅是廣東省人大常委會為依法抗擊疫情采取的一項舉措。記者了解到,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專門給全省人大代表發出公開信,倡議代表們“扛起應對疫情的政治責任,沖在一線,干在實處,忠實履行代表職責,切實發揮代表作用,以實際行動接受黨和人民考驗”,獲得了代表們的積極響應。
為了確保法律法規各項規定在廣東得到有效遵守和執行,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專門組織力量編寫了三期“廣東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法律法規知識解讀”,先后圍繞疫情防控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傳染病防治和野生動物保護這兩大主題,梳理出當前社會公眾普遍關注的法律知識和問題進行專題解讀。目前,傳染病防治法和野生動物保護法兩大主題的知識解答已在廣東人大網疫情防控專欄刊登,在全民抗疫的關鍵時期注入了法治正能量。
有廣州市民向記者說,通過廣東人大網上防疫法律知識解答,有效幫助社會公眾加深對傳染病防治法和野生動物保護法的認識和理解,引導大家進一步增強法治意識和落實疫情防控措施。
據廣東省人大常委會相關負責人透露,目前,按照防控時期“特事特辦、特事快辦、特事辦好”的原則,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從辦公廳、有關委員會、政府有關部門抽調骨干力量組成工作專班,正加緊開展修訂《廣東省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條例》的前期準備工作,爭取盡快推動完成條例修訂工作。同時,針對這次疫情防控工作中遇到的需要地方立法層面解決的問題,及時對《廣東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辦法》和《廣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進行全面評估和修改完善。